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有关指标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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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经营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汽车客运站、汽车维修、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及其他道路运输业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申请企业等级时,应分别审查其与所申请企业等级业务类型相关联部分的条件。

第二条  母体企业绝对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可享用母体企业的等级,但按照企业等级条件不得重复使用的原则,当母体企业绝对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单独申请评定企业等级时,其各项指标的相应部分不应再计入母体企业,母体企业必须根据分离后的条件重新评定企业等级。

  道路运输企业可同时申请评定不同业务类型的企业等级,已取得一种(含)以上业务类型企业等级的,可申请评定其他业务类型的企业等级。按照企业等级条件不得重复使用的原则,企业的客(货)运站(场)、安检、搬运、维修厂(车间)设备设施、加油(加气、充电)站、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各项固定资产,在计算××运输资产净值时不应重复使用,评定中应重点审查。但是对于同属货运性质的道路货运、危货运输、大件运输,按照子行业包含相关专业领域的原则,道路货运指标中可包含危货运输、大件运输指标;但危货运输、大件运输相互之间,以及两者与道路货运之间不存在包含关系。

  资产的认定

(一)道路运输企业在境内外的投资及获得的营业收入,可计入企业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其中属××运输资产和营业收入的,还可计入企业××运输资产净值和营业收入;

(二)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等多种业务兼营道路运输企业的修理厂(车间)、加油(加气、充电)站等共用设施的资产,可以按××运输营运车辆占营运车辆总数的比例分别计入××运输固定资产净值;

(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和城市公客运的资产及营业收入,可计入企业净资产、客运固定资产净值及企业总营业收入、客运营业收入。出租汽车车辆数和座位数不计入企业营运客车总数和座位总数,城市公交客运车辆数和座位数可经折算计入企业营运客车总数和座位总数,折算方法由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后统一执行;

(四)线路经营权、企业商标、服务品牌等无形资产不计入企业资产。

  高级客车按照交通运输部分批公布的《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含《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高级客车(含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进行认定。中级客车不得折算高级客车。

  相关计算公式:

(一)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二)责任安全事故率=责任安全事故次数/××运输营运客车总数

(三)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责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运输营运车辆总数

(四)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责任安全事故伤人数/××运输营运车辆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