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助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2023年第3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6月1日,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开始执行的第一天,新乡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要求全部人员在前期学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域道路运输行业实际,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一是严格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审核。首先,严把道路运输车辆入口关。窗口行政许可业务办理中,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规定开展实车核查,从严把关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的安全、节能相关配置参数,以及车辆技术等级信息,确保车辆性能达到《规定》相关技术要求。对不符合《规定》技术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发道路运输证。其次,优化车辆年度审验。窗口办理营运车辆年度审验时,将车辆技术等级情况纳入审验内容,确保车辆符合相应类型等级要求。
二是规范做好道路运输车辆使用技术管理。对于道路运输经营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加大人员和技术投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维护项目和维护周期,严格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定期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对于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将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上传至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为经营者网上办理车辆年度审验业务提供支撑。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货运、车技等业务股室要加大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严格切实执行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发现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交由新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是严格道路运输车辆退出管理。对于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对于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依法依规处置。
四是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实车核查流程提升核查效率和服务质量,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通过“异地检测”和“跨省通办”等互联网手段进行道路运输车辆等相关业务的办理。
下一步,新乡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教育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辖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为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