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根治“大吨小标”需供求管三端齐发力

来源: 中国交通新闻网

《征求意见稿》是在产品准入审查阶段用于规范车辆技术参数,属于事前监管。“空车称重”政策则更侧重于车辆的使用环节监管,管控用户在注册登记及使用过程中的非法改装等行为。

两项政策均要求生产企业落实产品安全质量和生产一致性的主体责任,在上装委托加装过程中,加强对受托企业的质量控制和生产一致性管理,确保车辆参数与许可参数一致。

短期来看,新政策的实施或将导致轻型货车销量出现阶段性下滑,部分市场将被微型或中型货车取代。但后续随着市场逐步回归理性,轻型货车在通行和使用成本上的优势逐渐凸显,其销量将会出现增长,以缓解阶段性的运力短缺。

因此,车辆生产企业在杜绝违规生产的基础上,应积极研究轻量化技术,通过使用新结构、新材料等手段,提高轻型货车的产品优势,以安全、优质的产品引导市场需求,促进轻型货车行业健康发展。

用车企业应主动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采购合规车辆,杜绝使用过程中的非法改装、超员超载等行为,积极与主管部门、生产企业沟通,反映真实的市场和通行需求,共同制定管理政策。同时主动与生产企业协商,提供车辆状态等信息,共同研究整改措施,解决在用车辆“大吨小标”问题。

轻型货车供给、需求和管理三端相辅相成,管理政策、市场需求决定产品供给的类型,产品供给、管理政策引导市场需求的发展,市场需求、产品供给支撑管理要求的完善,相关治理工作需要统筹考虑三端的需求、立场和发展趋势,全面、系统研究解决方案,从根源上解决轻型货车“大吨小标”问题。

今年7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行业企业、用户并联合主管部门,共同开展了轻型货车专项治理课题,将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城市通行便利化研究,通过分析城市物流配送车发展现状、管理方式,剖析城市通行管理的痛点和需求,为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政策提供支持。二是编制《城市物流车辆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一步规范轻型货车技术参数,严格新生产车辆生产一致性,提供真实反映市场需求的车型。三是开展轻型货车用车解决方案研究,研究在用车合规整改、置换回收以及“黄牌”车辆整改等措施,消除在用车的安全隐患,逐步推进轻型货车“大吨小标”问题的彻底解决。 

(作者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