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变革破局 持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供给侧改革
党的十九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纯电动出租车不但能引导市民低碳、环保、绿色出行,更将为洛阳市推动环境保护、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绿色环保公益事业带来深远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确定为战略性目标任务,研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电动汽车作为绿色环保的出行交通工具,完美契合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需求。为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号召,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绿色、低碳交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逐步实现城市出租车零污染零排放目标,推动洛阳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纯电动出租车是当务之急。
洛阳市高度重视,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作为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型的重要抓手。从2019年起,洛阳先后出台了各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全市出租汽车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投放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改革背景
洛阳市现有公交线路178条运营车辆2666辆,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而城市区出租汽车有4227辆,全部为油改气车辆,且车型和车体颜色也不统一,从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均与洛阳市提出的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不相符,从这个意义上说,出租汽车行业不仅仅是以营利为目的行业,而是带有鲜明的公益性质。近年来,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加强管理,及时化解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全力维护行业稳定,不断提升行业文明程度,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改革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基础
坚持政策引导,贯彻顶层设计。洛阳市通过奖励企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和财政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提前更新在用燃油(含油改气)巡游出租汽车,加大纯电动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城市区更新巡游出租汽车、新增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2020年底前完成经营期限在2022年年底前的车辆(1298台)置换;2021年年底前完成剩余2929台出租车置换。在2021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巡游出租汽车全部置换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政策。为加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落实,洛阳市成立了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各单位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抓好首批置换,带动全面推进。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有效运用各项政策,压缩首批更新置换新能源车辆审批时限,实时跟进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关心的补贴发放工作,对按时间节点完成车辆更换的企业和驾驶员,确保补贴和补偿款项按时发放到位,起到引领带头作用。
(二)强力实施,稳步推进,确保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成效
做好风险管控。出租汽车行业多种因素复杂,推进提前更新应以稳定为前提,洛阳市对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了信访应急处置预案,收集研判涉及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不稳定问题,对涉稳动向及时预警、督导化解。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形成维稳工作合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确定汽车车型。新能源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选型满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汽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中有关要求。新能源网约车车型为工信部公布的国内一线品牌新能源车型,裸车单价是巡游出租汽车车型单价的1.2倍以上,车身喷涂各网约车平台专用标识。洛阳市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两款新能源车型,分别是长安逸动EV460和广汽传祺炫530,签订定向采购协议,对入选的两款车型企业提出车辆质量保证。
明确车辆专用号段、颜色和标识。为了杜绝原来出现在巡游出租汽车中的仿真“克隆车”,洛阳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全部使用豫CD3XXXX专用号段。车体颜色为车辆轮眉线以上为蓝色,轮眉线以下为钛泽银色,统一使用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标识。由公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其它车辆不得使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体颜色和标识。
调整运价标准。为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更换新能源车辆,缓解因车价高和车辆提前更新带来的经济压力,洛阳市启动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调价程序,正在制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三)保质保量,完成更换,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行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解决出租汽车企业“多、小、散、弱”的经营现状,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留其中一家企业经营资质或新成立一家企业,注销其他企业经营资质。重组后的企业车辆数不低于200辆,两家企业合并或重组奖励4个运力指标,三家企业合并或重组奖励6个运力指标,以此类推给予运力指标奖励,最多奖励运力指标不超过10个。2020年9月底、2021年3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换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车辆总数一定比例的运力指标奖励。参照客运车辆“五统一”标准出租汽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严禁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规范行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加快充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洛阳市将新基建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发力点,目前,洛阳市新能源汽车超过1.5万辆,有各类公共充电桩2122台,总充电功率为8.4万千瓦,居全省第二,未来三年将新建公共充电桩3500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已与洛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加强公共充电服务网络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等事宜达成合作意向。洛阳市根据出租汽车分布情况,结合充电桩建设布局总体规划,推动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满足出租汽车充电需求,解决出租汽车经者后顾之忧。
强化考核问责。为保质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实行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不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截至目前,洛阳市已有8家出租汽车公司提交合并重组申请,1240辆新能源出租车完成更新置换。
三、改革成效
通过运力指标和资金奖补政策大力推进新能源车辆的更新置换,提升了古城洛阳文明城市、旅游城市的形象,推进了副中心城市的建设。一是提升城市品位。今年7月至今,已有1240辆车完成置换,占全市出租汽车总辆的29%。以蓝天白云为主色调的新能源车型穿行于全市的大家小巷,亮丽的视觉冲击赢得了市民群众的赞扬,提升了城市形象。二是提高经营收入。纯电动的出租汽车为乘客提供了安静的乘车环境、舒适的乘坐感受、低碳、环保的出行服务,使市民群众在出行时会优先选乘新能源车辆,减少了车辆空驶率,提高了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收入。三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兼并重组改变了出租汽车企业“多、小、散、弱”的经营状况,提高了企业抗风险能力,减少了企业经营支出,缓解了司企矛盾,规范了行业监管行为,实现出租汽车行业向优服务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洛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